摘要
随着目前共享单车的乱象频发,共享单车经营处在转型阶段,以OFO共享单车为载体,以企业、用户和政府三方利益主体视角,研究共享单车的价值共创动因,并对目前OFO共享单车的价值共创能力进行实证研究。基于产品增值属性与服务增值属性维度,分析价值共创动因,构建共享单车价值共创动因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问卷调查收集数据,并基于三角模糊AHP,进行隶属度评价研究。研究结果发现,目前共享单车系统的价值共创能力还处于较差的阶段,但其中共享单车的资源创新能力较好,其他共享单车的驱动要素需要进一步改善,为共享单车的进一步转型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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