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包括群体性事件及其在不同的阶段,因其特点和成因不同,对治理模式应有不同要求。合作治理因其平等化、合作化与开放化等特征,使其更适合于社会属性强的群体性冲突事件尤其如环境冲突事件。为此,须分析当前我国环境冲突的演变机理和宏观表征,然后从现代公民素质的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提升、民主法治的有效推进以及中央相关政策的出台等方面,阐释合作治理嵌入环境冲突治理的可行性,并围绕完善责权利界定机制、构筑沟通交流机制、畅通利益表达机制和扩大公众参与机制等角度,尝试构建当前我国环境冲突合作治理模式的实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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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