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把河长制工作做细做实,海安市把每月28日定为全市镇级河长述职日,会上不听汇报、不作介绍,直面问题,让与会人员“脸红”“心跳”。“南通市河长制工作走在江苏前头,海安市(县级)创新河长制许多工作又在南通各市(县)前头。”近日,出席海安市第42届河长述职会议的水利部、南通市水利局领导高度评价海安市近4年来坚持每月28日进行河长述职,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推动生态河建设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