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市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这一做法,旨在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效能,在疫情期间减少对医疗、民生相关企业现场检查次数,保障其生产经营少受影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响应,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为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