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论是为回应自身价值,还是为弥补地方财力,消费税收入分配机制的改革都尤为必要。在对消费税收入分配机制进行具体设计时,需综合考量我国目前的具体国情、社会需求以及征管技术等因素,税基共享模式作为最优选择宜被采用。在此基础上,以消费税的功能为导向对消费税各税目的收入归属作区别划分,并依据消费税不同税目对税收贡献的大小,可将重点置于烟、酒、小汽车、成品油。此外,消费税改革不仅应着眼于全局,注意消费税与其他税种的协调,而且还应着眼于未来,将消费税改革“扩围”可能涵盖的消费税税目直接纳入并作具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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