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元祐更化”的一个组成部分,高太后垂帘听政时期,曾搞过一次冤案诉理,为此专门设置了“诉理所”,接受了许多人的申诉,对有关案件做了重新审理和新的判决。宋哲宗亲政以后,否定“元祐更化”,从而也否定“元祐诉理”,同时审查了“元祐诉理”过程中否定神宗圣政的言论,对各案件及申诉人做了新的判处。宋徽宗初年,推行折中政治,否定了绍圣、元符年间的判处,又重新判处。崇宁年间蔡京当政,重新肯定绍圣、元符年间的处置。分析考察对“元祐诉理”的否定、肯定、再否定的过程,可以深化对北宋后期政治的认识,也可以从一个方面解答“元祐党籍”中为什么纳入了许多非元祐党人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