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金融以其跨地域性、跨市场性、跨业务性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大量低成本、便捷的金融服务,但其混业经营模式与分业监管不相适应。因此,必须发展多部门联合制定金融监管政策、共享信息、联动执法的协同监管模式,从而强化监管综合性以创造良好经营环境、监管穿透性实现金融风险治理、监管功能性解决监管"空白"及重叠,促进互联网金融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