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哲学的维度去理解先秦儒学,在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的诠释活动,其有效性奠基于对这一活动的内在机制与特征的充分说明。就目前而言,对诠释方法的反省尤其显得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在诠释过程中如何实现继承性与创造性的辩证统一。其中的关键,在于对诠释的无限性与有限性的理性自觉。由于诠释意味着诠释者与历史文本之间的互动问答,他们拥有着各自的权利和地位,因此这种辩证关系本身就成为对先秦儒学进行管理哲学诠释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