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观察我国企业合规有效性评估的制度设计和实践案例,企业合规有效性的评估主要是以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为代表的面向司法诉讼的评估。但是,对于着眼于法律风险事前预防的企业合规制度而言,在企业日常管理过程中进行合规有效性评估则同样重要。在比较法的经验基础上,企业开展合规有效性评估本身并非完全是有利可图的,存在“合规陷阱”的风险。基于企业合规风险投资模型EIR对企业合规过程系统化的描述,对企业合规有效性评估行为赋予授权性监管属性的制度意义有利于拓宽企业合规的激励作用、开辟克服纸面合规困境的路径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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