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对该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优化各自区域的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大大提升了长三角地区的营商环境水平,形成了向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措施。然而,要真正实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的发展,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和加强一体化的制度设计和协同机制,解决税收收入、财政分配、生产要素流动、市场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等深层次的问题。通过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的改善提供顶层制度设计的保障,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