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陕人社发[2020]37号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各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属各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有关要求,现就我省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