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新个税法案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分别为个税起征点标准的确定和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的调整与改革。新个税法案征收方法皆以工资收入为征收依据,总体来说还不能对高收入群体收入起到较好的调节作用,政府应紧紧围绕着减负、减税的方针,积极参考各方建议,充分考虑公众诉求,以制定出更加公平、开明的个税法案,力图让百姓受惠更多。在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的前提下,只有从根本上实现真正意义的改革,才能使政府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财政收入保障体系,既真正实现了为百姓减负、减税,又能让百姓心甘情愿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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