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病例组合分类结果是否合理进行评价方法的探讨。方法利用医院实际的总费用与病例组合后的标准费用的比较、利用回代医院的费用、RIV和ROC四种方法对病例组合分类结果进行评价。结果利用回代样本和全部例数的实际费用与建立病例组合后的标准费用相比,标准费用可以解释医疗消费的70%以上的费用;所计算的RIV值为36·71%;ROC方法可以看出三条ROC曲线有差别,说明各组之间的费用有差异。结论对病例组合分类结果评价方法进行探索。前三种方法可以从总的方面考察病例组合分类是否合理,用ROC可以从病例组合每一分组各组内的费用是否有差别,从而考察病例组合每一类是否合理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