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保护500亩以上坝区种植土地,实现坝区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根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2月14日印发了《贵州省500亩以上坝区种植土地保护办法》。现转载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