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为合理促进基层医疗机构收入转变提供政策依据。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收集东、中、西部三省60家基层医疗机构的总收入及药品收入数据,对资料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调查机构的机构总收入均呈上升趋势;药品收入除西部地区略微增加外,东、中部地区药品收入均出现下降;药占比下降明显,其中,东部下降幅度最高(14.37%),中部其次(7.41%),西部最低(2.41%)。结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扭转基层医疗机构药占比过高的问题,但需要建立多渠道的长效补偿机制,保障政府财政投入充足及时,才能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可持续实施。

  • 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