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对L镇的实地调查,从家庭作为一个生活共同体的现实出发,本文分析了农村陪读母亲形成的原因。研究发现:母亲陪读是一种家庭理性行为,既受到家庭效用最大化逻辑的支配,又受到家庭利他价值观的驱动。相对于男性家庭成员而言,女性在家庭经济生产中处于比较劣势,但在子女教育中比较优势明显,从而使女性更适合承担陪读责任;相对于女性祖辈而言,母亲在子女教育方面有显著的比较优势。陪读有助于增进陪读家庭总体效用而较少增进陪读母亲个人效用,但内嵌于家庭中的陪读母亲,具有强烈的家庭利他主义倾向,其在价值理性下做出的自愿陪读选择,使陪读母亲成为一种社会事实。基于上述结论,文章反思了性别主义的研究视角以及城乡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