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帕尼单抗和紫杉醇一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头颈肿瘤Ⅱ期患者的临床效果。方法选取复发或转移性头颈肿瘤Ⅱ期患者86例作为研究对象,按照治疗方法不同将其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各43例,对照组给予紫杉醇注射液联合化疗治疗,静脉滴注70~100 mg/m2,2次/d,连续静脉滴注3 d;研究组在给予紫杉醇注射液的基础上联合帕尼单抗药物治疗,在第4天给予帕尼单抗注射液治疗,静脉滴注80~85 mg/m2,1次/d。两组均治疗1个月,对比观察近期疗效、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生存率及治疗前后生活质量评分。结果研究组、对照组治疗有效率分别为83.7%、60.5%,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5.472,P<0.001),研究组、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7.0%、27.9%,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648,P<0.001)。研究组不良反应严重程度Ⅰ级1例(2.3%),Ⅱ级1例(2.3%),Ⅲ级1例(2.3%);对照组不良反应严重程度Ⅰ级5例(11.6%),Ⅱ级3例(7.0%),Ⅲ级3例(7.0%),Ⅳ级1例(2.3%),两组不良反应严重程度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分别为5.394、6.391、5.125、4.935,P<0.001)。研究组1年的OS、RS分别为93.0%和95.3%,对照组分别为88.4%、86.0%,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分别为9.26、8.89,P<0.001);研究组3年的OS、RS分别为60.5%和65.1%,对照组分别为55.8%、58.1%,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分别为8.57、8.45,P<0.001);治疗后研究组社会功能、躯体功能、角色功能及认知功能、生活质量评分分别为(80.5±4.8)、(80.3±3.8)、(81.5±5.1)、(80.6±4.8)分,对照组分别为(74.2±4.8)、(71.2±3.3)、(71.6±3.8)、(74.3±3.5)分,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结论对复发或转移性头颈肿瘤Ⅱ期患者应用帕尼单抗联合紫杉醇的治疗方案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发生率低,患者的远期生存率高,生存时间长,生活质量高。

  • 单位
    广元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