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繁荣,信用以其宝贵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成为了现代经济的核心。而信用的基础无疑是每个公民的个人信用。现如今,由于我国并没有将个人信用权设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对个人信用权的保护也没有较为直接的规定,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个人信用权只能通过名誉权、隐私权等其他人格权进行保护与救济,导致与个人信用权有关的案件不同法官适用的法律依据也不同,产生了很多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因此,以立法的方式将个人信用权的概念、内容加以明确,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权保护制度,已然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