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认知上,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囿于"我—它"的二分思维难以为继。通过对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审视、分析、判别,生态理性基于"我—你"的共生思维为生态伦理开辟了新的内容——生态规范与生态美德的相互融通。生态规范为人与自然的相处提供指导,生态美德则以促进人的善行、完善人的品德为目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既需要以生态规范为基础的"合乎道德"的行动,也需要以生态美德为目标的"出于自然"的内在阐发,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状态就是从"合乎道德"到"出于自然"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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