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促进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是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具有官民二重性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对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促进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有着特殊的功效,充当了政府与社会双重代理人角色,发挥了保护型经纪的功能。作为支持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不失为强政府弱社会格局下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也是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类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规范化自主运营、专业化实体服务、能动性个体与团队是其保护型经纪功能发挥的重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