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前不久,广东省司法厅网站发布了《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学校教育惩戒与违纪处理"一节中,明确了"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引发了舆论关于"教育惩戒权"的热议。合理惩戒不可或缺许艳丽在《江苏教育报》2018年12月5日第二版《合理惩戒不可或缺》一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