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后,殴打等硬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侮辱、辱骂等软暴力行为数量有所上升。究其原因,是由于立法制约力度不够、交警培训量不足及部分舆论宣传导向不利等造成的,充分借鉴国外经验,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提高交警队伍整体素质,增加正面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以降低软暴力袭警行为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