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12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明确本市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的通知》,对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进行修订,禁止妇产科等医疗广告、性心理卫生等商品广告、殡葬用品或服务广告、过度暴露人体的商品或服务广告、电子烟及相关商品或服务广告在本市户外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