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至今的竞技体育,具有更强的对抗性、竞争性属性,参与者往往有身体、心理上的猛烈冲击,竞技体育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伤亡事件发生在所难免。就目前来看,竞技体育活动已然成为故意加害行为正当化事由,本文从理论依据方面出发,从被害人承诺说、国家许可说、正当业务说三个方面来论述竞技体育活动的法律定性,进而提出认定竞技犯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的具体操作,得出要结合其行为时的主观目的和客观方面等方面来综合认定犯罪与否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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