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任何一个立法必然都以一种特定的理论和特定的哲学观念作为前提。在《电子商务法》的诸多条文中,关于平台的规定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毋庸讳言,《电子商务法》关于平台的规范,也是以某种关于平台的理解模式、关于平台属性的认知模式作为前提。不把《电子商务法》关于平台的理解以及相应的理论预设厘定清楚,就无法真正理解这部法律。关于平台的法律属性有很多不同的界定。最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