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我国农村土地供给制度长期以来由于国家政策、社会形势、经济发展等多种原因而具有滞后性,并且农村土地中出现的多占、违建、土地闲置等现象都使得农村难以跟随城市同步发展,导致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的一次重大创新,其中的三权分别是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是由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分为二派生出来。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农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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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