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市发[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林业、发展改革、财政、科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的部署,根据《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

  • 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