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突发灾害所导致的停工,如何在法制框架内妥善处理企业停工期间劳动者工资待遇支付的问题,应当从劳动关系内部的停工风险分配与国家、企业、劳动者共担风险两个维度进行探讨。劳动关系内部的停工风险分配规则既可以采取任意性的合同法分配规则,也可以采取强制性的基准法分配规则。而国家、企业、劳动者共担风险主要通过"工作共享"这一就业促进法中的危机应对机制予以实现。该机制以鼓励企业使用缩短工时替代裁员和政府支付短时补贴为核心内容,以实现国家、企业和劳动者的三赢为制度目的。未来我国应注重劳动法不同制度在灾害应对中的功能配合。通过在就业促进法中引入工作共享机制,既能够维持劳动关系内部风险分配规则的体系自洽,又可以平衡劳动者与企业利益,从而发挥社会法作为社会稳定器的价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