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市监规[2020]9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试行)》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0年12月21日江苏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全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范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