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卫疾控发[2019]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局)、工信厅(局)、药品监管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以及我国脊灰、麻疹、风疹和腮腺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经请示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9年12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2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和2剂次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免疫程序,2月龄和3月龄各接种1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4月龄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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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