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荔府征房[2018]10号因广州市西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广州市西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如下:一、征收范围:《西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穗国土规划选[2017]143号),附图红线确定(详见附件1)。二、征收房屋地点:荔湾区花地大道南路113号第15、28、29幢。荔湾区花地大道南路113号第19幢。荔湾区花地大道南路113号第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