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已成为全球商事争端解决市场竞争的最新及最重要领域。"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应坚持国际化与开放性、多元化与一站式相结合、司法保障推动、高效便利经济、法系融合原则。在机制架构已基本成型的情况下,可借鉴离岸案件制度,继续推进国际商事法庭管辖制度创新。探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以法庭之友身份实质性参与诉讼活动,并引入商事陪审制。健全国际商事法庭一审终审裁判的救济机制,探索建立移送最高人民法院大合议庭审理机制,或建立国际商事法庭一审生效裁判专门再审事由。为方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全方位合作,应进一步推进国际商事法庭判决的全球流通。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线上线下融合,使争端解决更加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