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民自治的实际发展中,村干部逐渐演变成在政府与村民之间扮演"上传下达"的中间人角色,不仅需要处理村庄事务,也需要完成乡镇政府交付的行政任务。这种来自行政和自治事务的双重压力让村干部难以将主要精力用于村庄治理水平的提升。化解村干部职责超载困境不仅需要从外部行政层面展开,也需要从村庄内部寻求自治资源,实现乡村社会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