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其核心变化是: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对电力交易中心依照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开展的现货交易,不受此限制。国家发改委根据市场发展适时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范围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