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经济地理学视角下的税收竞争理论认为,税率变动能否对要素流动产生实质性影响取决于地区间经济均衡的状态:以降税吸引要素流入的竞争手段仅在经济处于分散均衡状态下的匀质地区间有效;当存在经济集聚时,税率的降低不一定能吸引要素的流入。经济发展所处的一体化阶段、贸易成本、政府的行政效率、基础设施水平和企业异质性等因素会对税收竞争机制及结果产生更为重要的影响。这意味着,分散均衡状态下,地方政府共同提高税率的税收协调与合作能够避免地区间盲目降税、"逐底竞争";在经济集聚状态下则应引导地方政府致力于提高产业的集聚程度,实现产业的结构升级,通过提高集聚租来促成地区间自发的税收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