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律方法研究取得了较大成就,其中最大的贡献就是在法理、法治之中嵌入了更多的逻辑因素,这正是法治现代化建设最为需要的。法律方法论的兴盛,源于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核心是探究法律思维规则,使命是塑造法治思维,途径就是把法律方法运用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决策思维之中。把权力圈在制度的笼子里面,需要掌握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法治现代化不仅是法律制度规范的体系化、机制体制的合理化,还包括思维方式的现代化。法治思维是建立在法律方法基础上的政治思维。法学家对法律解释、推理、论证等系列方法的拟制,塑造了法治思维、法治话语的逻辑基础。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