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本《诗经·召南·行露》中的“行露”二字,敦煌写本斯789、伯2529均作“行路”。“行”指道路,“路”指路车,“行路”指道上的路车,并非郑玄《毛诗传笺》所云“道中始有露”之意。由《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乘大路”何休注:“礼:天子大路,诸侯路车”,可知诸侯方可乘坐路车。据《毛诗序》“召伯听讼”,知此路车乃是召伯所乘。此诗称扬召伯勤勉于公事,乘坐路车前去听讼,从而使得贞信女子脱离无礼男子之诉讼。敦煌写本所载录的“行路”,为重新解读《召南·行露》的主旨提供了新思路,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 单位
    济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