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我国农村的经济也得到了飞速发展。由于农村群众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因此其对于公共法律的认知也并不完善,这就给农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的发展工作带来了困难。同时,我国农村的法律管理机构也存在诸多不合理的问题。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法律需求存在差异性,我国农村分布在各个地区中,范围广泛,各个地区对于法律的需求也是不同的,这就给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