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期,哈尔滨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评价指标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哈市新建政府投资建筑项目以及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市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地上建筑面积部分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不低于20%,至2025年年度增长比例不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