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发[2020]2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支持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等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