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整顿清理各类税外收费1.正税清费,渐进式地推进行政零收费。对于政府部门提供普遍性公共服务的行政性收费,要树立"不收费为正常,收费为特殊"的理念,明晰税收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价格,在政府相关部门履行其天赋职责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应再在税外收费。对已经存在的这类收费项目,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