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桂政办发[2018]13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精神,加强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领导,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22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