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广东省水利厅2019年6月4日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本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引导和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