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已制定和运行的《职业教育法》与当今社会发展需求有较大差距,该法的内容和制度设计已经与当前社会发展需求不匹配。现有法律在立法理念、法律制度的明确性、保障制度以及国际经验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确立以促进人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立法理念,建立具有明确性和可执行性的法律制度条款,健全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应当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法发展的基本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