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四省区344名中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和对14名任课教师进行课堂观察与访谈,围绕为什么教、教什么、怎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四个教学的核心问题,对西北地区中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调查发现,教师的教学行为已经发生了某些变化,但依然呈现明显的知识化倾向,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课程的德育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