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对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造成了重大影响。选取237份相关的判决书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司法实践中存在情势变更条款适用困难、裁判依据不统一、涉案当事人举证困难等问题。提出应当明确情势变更适用要件和标准、统一裁判依据,规制法官自由裁量权、平衡合同当事人利益,注重增强当事人维权意识的建议,以期更好地发挥情势变更条款在解决疫情下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作用。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