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完善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明确理论定位以指导制度实践,以相关政策文件为研究对象,从法律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视角,分析了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制度基础及其理论特性,基于横向生态补偿的市场性、多元性特征对相关制度安排进行综合对照评价。结果表明:相较于具有补偿性、规制性等公法特征的纵向生态补偿,横向生态补偿主要体现出交易性、市场性等私法特征。现行制度安排对横向生态补偿的真实生态价值衡量机制有待完善,多元化、市场化导向缺乏制度补充,横向生态补偿法律关系尚待清晰合理地界定。因此,针对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应进一步还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价值内涵,以市场机制为导向,调整公法与私法在横向生态补偿中的介入范围,明确法律保障机制,形成去中心化和协同化、多元主体参与的契约式流域生态治理法律结构与包容性制度形态。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