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消解社会转型问题、化解国家治理困境的有效途径。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社会活力和社会秩序是并行不悖的两个发展维度。只有不断地探索、发现和把握社会活力和社会秩序的平衡点,才能更好地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应当以社会活力和社会秩序的动态平衡为出发点,在执政能力建设、利益协调机制建构、依法治国建设中稳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

  • 单位
    黄河交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