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绝对贫困在世界一定范围内被消除,解决相对贫困成为许多国家减贫工作的重心。解决相对贫困的基础性工作是对贫困的定义(标准)进行合理界定。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认为,绝对贫困消除之后以收入为依据的贫困标准已经不足以精确识别社会贫困现象。据此,他们试图超越长期以来以经济标准定义和衡量贫困的传统,把贫困的定义和内涵延伸到“被社会排斥”“可行能力(capabilities)被剥夺”“尊严得不到满足”和“感到羞耻”等方面。对贫困定义的上述扩展不仅能够深化人们对相对贫困的社会危害的认识,而且也推动政府和社会在贫困治理中能够超出以往只局限于基本收入的改善,从而站在更高和多样的层面上塑造贫困者的美好生活。但是,由于贫困的伦理定义存在着比较抽象、模糊和难以量化等问题,在具体的贫困治理工作中,经济收入依然是判断是否贫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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