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领域的犯罪中,犯罪行为指向的对象往往并不止一方,不是"一对一"的简单关系,而是牵扯多方利益。如果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类犯罪的同时利用了职务便利,那么刑事法律关系便更加复杂,不易厘清。这就需要以犯罪标的的归属认定为突破口,通过分析主客观要件来正确适用罪名。刑民交叉是该领域犯罪中法律关系的常见特征,刑事犯罪行为往往伴随民事法律关系。遇到此类案件,固然有"先刑后民"的审理程序原则,但涉案罪名是否成立,却要首先要以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或消灭为前提,此亦为实践中审查的难点之一。